关于对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》年检的通知
2022-11-17 16:09:10
各持证单位:
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5.4, 年度审验规定,每年应对证书及时进行年检;因10月份涉及疫情防控、封控等原因,将原本应于10月26日开展的资质年检事宜推迟至本月开展年检工作,相关通知如下;
一、年检对象
2020年、2021年年度持证单位,即2020年1月1日——2021年12月31日办理的单位。
二、年检要求
因疫情防控集中受理年检时间为11月17日至12月16日。
三、年检费用
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5.4, 年度审验规定,持证单位需每年进行年检,年检全程不收费。
四、年检方式
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本年度年检采取邮寄方式。
地址: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兴路26—4号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5楼501室,邮编450000,朱老师收,0371—65315818。
五、年检要求
1. 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年检申请书;
2.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(正面、背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)复印件;
3. 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);
4.需提交有政府备案或本会认可的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;(信用报告或证书有效期为2022年3月1日——2023年2月28日内)
5.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(加盖单位公章,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;
6.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(年检盖章专用);
7.如企业信息有发生变更的请联系秘书处另行提交材料。
六、其他
根据《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信息公开制度(试行)》等规定,持证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检的,发证机构有权予以公示注销并发布通告。
郑州市空气净化协会秘书处
2022年11月17日